

身边经常有朋友会问,建筑资质到底是新办省劲,还是收购一个公司来的快呢?这两种方法哪一个更方便呢?今天我们就给大家分析一下,建筑业资质是选择新还是购买好?
一、建筑资质新办有什么优势?
相对比较来说,资质新办没有资质转让来的简单,而且资质新办所取得的资质也是属于自身所有,以后还可以出售资质。
但是建筑资质新办也有一定的难度,特别是在建筑资质接连改革以后,相比以往,建筑资质申请条件得到简化,但是要求更加严格,尤其是对人员和社保方面,另外新办资质的时间比资质转让要长很多。
二、建筑资质转让有什么优势?
资质转让有三大优势,一是流程相对简单,二是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提供人员和社保,三是时间快。不过呢资质转让也分不同的类型,同时也有一些方面需要去注意的问题。
1、资质转让的类型
通常来说转让建筑资质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整体转让,还有一种是剥离转让。
整体转让是指双方签署协议,直接花钱购买带有资质的公司,并变更整个公司。
剥离转让意味着新的子公司建立,将资质剥离出去,收购方获得剥离的建筑资质。
2、资质转让容易出现哪些问题呢
(1)债权债务复杂
温馨提示:在资质转让过程,要明确原单位的债权债务问题,如果情况复杂,后续可能会很难理清。这样,在资质转让结束后,会出现多余的债务需要承担。那么,就要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在转让前去完成债务清算。
(2)转让剥离困难
对于很多企业来说,收购建筑资质,只是为了某一项工程的需要。所以,在资质转让中,通常不会收购带有多项资质的公司。但是,单独收购某项资质的话,牵扯到剥离分割会很困难。所以,在资质转让前一定要咨询好,熟悉剥离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综上所述,两者之间各有各的好处,新办资质和转让(收购)资质,各有千秋,企业想要获得资质时间短一点,就可以收购一个资质,企业想要自己建筑资质,耗时会长一点。有了资质,才能使建筑企业更好的发展!



建筑资质是建筑企业必不可少的,有了这个才能接工程,那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具有什么资格才可以去申办建筑资质呢?一、建筑资质小常识
1.企业必须先低等级资质,企业所施工的工程业绩达到高等级资质要求且相关技术人员和注册资本都达到 要求才能资质升级;
2.企业主要人员包括:注册执业人员、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4类人员;
3.企业净资产以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净资产指标为准考核。首次申请企业可以工商营业执照所载注册资本为准考核;
4.建筑公司首次申请资质除可申请一项资质外,同时可以申请多项资质。
二、人员配备小常识
1.申请建筑资质时人员年龄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人员应在60周岁及以下,施工企业应为其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2.必须为企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障是指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支付账单,对申请社保人员的电脑号码,身份证号码,开始和结束缴费的时间以及缴纳金额;
3.公司主要人员的个人业绩是指作为建筑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完成的项目。累积指标不会进行累积评估,年龄也没有限制。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1.1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1.2企业主要人员
(1)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环保、结构、机械、通风、给排水(水处理)、电气控制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员、材料员、机械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瓦工、木工、油漆工、除尘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2项大型或3项中型环保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二级资质标准
2.1企业资产
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2.2企业主要人员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环保、结构、机械、通风、给排水(水处理)、电气控制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员、材料员、机械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瓦工、木工、油漆工、除尘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2.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2项中型或3项小型环保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三级资质标准
3.1企业资产
净资产150万元以上。
3.2企业主要人员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3)持有岗位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员、材料员、机械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瓦工、木工、油漆工、除尘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承包工程范围
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环保工程的施工。
2.二级资质
可承担污染修复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大型以下及其他中型以下环保工程的施工。
3.三级资质
可承担污染修复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中型以下及其他小型环保工程的施工。


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31.2 二级资质标准
31.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31.2.2 企业主要人员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通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路通或铁路号工程专业高级职称;铁路通、号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5 人,电力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
(3)持有岗位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人,且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员、试验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31.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独立承担过下列 4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铁路通光(电)缆 300 条公里以上及设备安装;
(2)累计铁路电气集中道岔 300 组以上号工程;
(3)累计铁路自动闭塞 200 公里以上号工程;
(4)累计铁路电力线 300 公里以上及变电所(站)安装工程。
31.3 三级资质标准
31.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500 万元以上。
31.3.2 企业主要人员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通与广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路通或铁路号专业高级职称;铁路通、号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2 人,电力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 人。
(3)持有岗位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员、试验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本着“品质保证,客户至上”的企业经营理念,“诚信经营、信誉为本”的经营宗旨。坚信客户永远是公司发展的源泉,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完善的售后服务为承诺,我们积j i参与以及行业交流活动,筑建信息咨询服务(铁岭市分公司)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以过硬的【建筑施工资质】产品质量的优势和国内许多大型的公司都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我们也热诚欢迎国内外客户来我司考察,参观及技术交流;广纳博交的企业精神,愿与社会各界朋友精诚合作,共创美好家园!


建筑企业资质发生了什么变化?
一、建筑企业资质申报发生了哪些变化?
1.施工资质类型的变化。建筑资质分为主要资质和附加资质,数量限制已经取消,资质序列的变化已经打破。企业可以自由申请资格。
在资质升级方面,放宽了对建筑工程师人数的要求,完善了项目绩效指标。
2.资质标准主要指标的变化。针对目前空壳建筑企业的严重现象,对注册建造师和主要技术人员进行了调整,对项目绩效等具体指标进行了调整,增加了对现场管理人员和关键技术工人的要求。
在资质升级方面,放宽了对施工工程师数量的要求,完善了项目绩效指标。
3.施工资质范围的变更解除了对建筑劳务企业承包经营范围的限制,承包经营范围与注册资本无关。
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简化建筑资质。虽然在政策的实际执行中存在一些困难,但对于用额度较好的建筑企业来说,放宽业务范围无疑是一个技术和资金上的挑战,给建筑企业带来了更好的发展机遇。
二、近年来建筑企业资质要求
1.企业应具备相关的工程设备和技术来此资质。
2.企业还应该达到一定的工程性能。
3.公司应遵守新资格标准的规定,并准备相关人员。
4.由于不同行业之间的关系不同,公司应该首先满足申请行业资格所需的 资金。
这些都是建筑企业资质的变化。虽然 已经调整了建筑资质的改革,但目前的资质仍然与建筑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密切相关。
三、施工企业资质披露承诺制度
通知和承诺制度是建筑资质发展的重点。更多地区将试行通知承诺制,这是建筑资质行业发展的要求和方向。如果实行告知承诺制,今后的审计工作将更加严格,建设项目的绩效也将成为一个关键的考核点,甚至是主要的审计点。
四、电子资格审批
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申报相关通知相继发布,注册建造师的审批和申报将以电子方式进行。在施工资质方面,施工企业的资质将在网上申报和审批。
住房和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建筑企业的纸质资质申请材料。电子资格认证是资格认证发展的重要方向。





